绿色代表已完成的环节。
红色代表进行中的环节,
灰色代表未进行的环节。
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行组织招标、竞价、比选等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物
成都市金牛区南熏巷17号1栋-1层6号车位
序号 | 名称 | 楼盘名称 | 出租面积(㎡) | 车位 | 业态要求 | 现状 | 租赁期限 | 起始单价(元/月) |
性质 | ||||||||
1 | 成都市金牛区南熏巷17号1栋-1层6号车位 | 鑫雅苑 | 36.12 | 车位 | 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租期已届满,现为不定期租赁 | 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5年(不含) | 240元/月(未含车位管理费) |
二、招租要求
(一)中选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车位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二)签订《租赁合同》时,须同步签订《资产租赁安全协议》。
三、招租方式
(一)公告期满,有2家及2家以上意向承租方前来报名,采取竞价方式,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方。
(二)公告期满,只征集到1家意向承租方,在不低于公告出资起始价的基础上与意向承租方签约。
四、资格审查
(一)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照并延续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此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名登记审查
1.法人、其他组织类:
(1)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①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
(以上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
2.自然人: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参与报名、比选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否则视为无效);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手指印)。
(三)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比选。
五、报名及竞租申请及承诺书递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9:00至2025年4月9日17:00。
(二)竞租申请及承诺书(详见附件)递交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
(三)竞租申请及承诺书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加盖本人手印。
六、报名及比选申请资料递交点
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8号楼5楼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杨女士 15902805041
八、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产生的费用自理,本次比选不设集中现场踏勘,请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
九、比选评审环节
(一)若征集到承租方的,在报名时间内,如比选人接收递交比选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超过2家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比选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如申请人仅有1家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比选底价的,可直接确定中选人。
(二)比选结果将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请比选申请人自行关注。
(三)比选申请人应在招租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比选人签订《租赁合同》,申请人认同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并不得提出异议。
十、纪律和监督
(一)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比选工作。如果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比选施加影响,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向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举报。
十一、比选公告的解释
(一)意向承租方参与比选的行为即为已对标的物权属、现状等情况的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出租方提供的标的物档案文件及实物),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后果。
(二)本比选公告涉及相关文件内容和条款由比选人负责解释。
附件:竞租承诺书
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