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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大面街道三桥村十组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公开招租竞租底价不含物业费等其他费用。
一、招租对象及招租条件
楼层 | 面积 | (元/㎡/月) | 租赁期限 | 递增率 | |
龙泉驿区大面街道三桥村十组 | / | 3077.91 | 12 | 10年 | 每5年递增5% |
免租期 | 业态 | 付款方式 | 履约保证金(元) | 现状 | |
6个月(分三年摊销) | 符合产权性质相关行业 | 季付 | 116345 | 3个月租金(合同最后一年) | 空置 |
特别说明:
(1)上述资产地类用途为CNG加气站,承租方经营所需相关证照需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可能无法办理证照的风险。
(2)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范围,不得开展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3)中选人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后,比选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含专票、普票),中选人出具的开票信息必须与合同签约主体一致。
二、招租要求
(一)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许可范围,不得开展现行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二)比选成功后,只能由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中选资格不能转让。
(三)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资产转租、转借、分租、合租或以承包、联营等方式变相转给第三方经营。
三、资格审查
(一)比选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合法执照并延续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此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二)报名登记审查
1.法人、其他组织类:
(1)营业执照 (正、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
(3)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2.自然人:
(1)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自然人参与报名、比选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否则视为无效 )。
(2)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 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或盖自然人手印,报名登记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比选。
四、比选公告发布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公告将于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6日期间在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益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出租现场进行公告。
五、报名及比选申请函递交截止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比选申请函(详见附件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函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函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函。(文件接收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26日16时00分)
(三)比选申请函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加盖本人手印,并密封完好(密封处需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本人手印)。
六、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申请人须在2026年6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足额缴纳比选保证金,本比选保证金不得代缴。(若比选申请人中选,比选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转为《租赁合同》中的履约保证金,具体按合同约定履行;若比选申请人未中选,比选结果公示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缴纳账户)
(二)比选保证金缴纳账户:
名称: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11022003214249000014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长顺支行
(备注: XX公司/个人比选保证金)
七、报名及比选申请资料递交地点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 45 号新希望大厦 2307号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17228
九、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产生的费用自理,本次比选不设集中现场踏勘,请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
十、比选环节
(一)在报名时间截止时,如比选人接收递交比选申请材料的申请人仅有1家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比选底价的,可直接确定中选人。超过2家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比选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若现场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则进入现场限时竞价,限时竞价由若干轮次组成,每一轮应价时间段为90秒,限时竞价阶段若有人加价,则自动进入下一轮次限时竞价,直至限时竞价无人再次加价时,该标的物竞价结束。现场限时竞价时段,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比选申请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比选申请函内报价,每次加价应为1元/平方米/月或其整数倍。
比选人确认有效的报名比选申请人超过1家时,比选人将提前通知所有比选申请人参加现场开标,比选申请人为公司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出具委托书)参加,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本人参加。现场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具体竞价规则按本条第一款执行。中选结果现场公布,如未到场的比选申请人,均视为认可现场公布的中选结果。
(二)比选结果将在成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益民集团官网、出租现场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请比选申请人自行关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审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比选工作。如果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比选施加影响,取消其比选资格。
(三)如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向成都日用杂品有限责任公司纪检机构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28-86626519)。
(四)评审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人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公告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五)评审成员不得在比选期间私下接触申请人或相关人员,不得接受申请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与比选工作有关的内部情况。
十二、法律责任
比选申请人一旦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的,将立即取消其比选资格。
比选人在比选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企业机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因不可抗力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比选人可以取消比选、中选结果及合同,并在通知中选人后及时返还已收取的比选保证金。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发生根本性变化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比选人有权取消比选、中选结果及合同,但应在通知中选人后及时返还已收取的比选保证金,并承担因此给中选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有)。
因比选人在比选过程中的重大失误导致比选结果错误,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的,比选人可以取消比选、中选结果及合同。
十三、比选公告的解释
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的行为即为已对标的物权属、现状等情况的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比选人提供的标的物档案文件及现场),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自身对标的物未做信息了解或了解不全、误解等而产生的后果。中选人应在招租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与比选人签订《租赁合同》(详见附件2),中选人视为认同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如中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对合同条款、租赁标的物等提出异议则视为本次比选违约,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中选人本次比选资格取消,并失去参与下一次比选的资格。
本比选公告涉及相关文件内容和条款由比选人负责解释
十四、其他
(一)租赁合同条款不可更改,请认真阅读租赁合同条款内容。
(二)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时无人报名的,比选人应重新发布招租公告。
附件:1.比选申请函
2.合同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