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农发投公司召开参股企业委派董监高人员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
为全面总结各级参股企业委派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下称“董监高人员”)2017年度工作履职情况,加强委派董监高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不断提高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权利,1月31日上午,成都农发投公司组织召开参股企业委派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2017年度工作总结会。来自32家参股企业的共19位委派董监高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室、计划财务部、审计部及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朝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3位委派董监高人员代表作了2017年度工作述职报告,并与其他董监高人员就一年来履职尽责的心得体会进行了交流。董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工作室(纪检监察部)、党群工作部、计划财务部、审计部结合行权管理业务归口工作,就2017年行使股东权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与计划提出了相应意见建议。
听取履职汇报与交流发言后,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朝林作了总结讲话。李朝林总经理对2017年委派董监高人员履职工作给予了肯定,并指出2018年要加强委派董监高人员履职管理:一是研究、制定行权管理实施细则,将委派董监高人员履职纳入公司业绩考核体系;二是要定期反馈参股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情况、经营情况。就如何加强2018年委派董监高人员履职工作,李朝林总经理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依法行权,维护公司权益。要按照《公司法》和参股公司《公司章程》,严格监督参股公司合法合规经营,维护股东权益。
二是加强沟通,有理有利有节。 在履职过程中,加强与参股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协调,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协调解决好各方诉求及利益。
三是团结协作,贡献农投智慧。通过公司董事会决策、参股公司股东会行权管理、法律顾问咨询等途径,为参股公司发展贡献农发投公司集体智慧。
四是廉洁履职,做到廉洁自律。履职工作中,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合法、合规、合理履职,做到廉洁自律。(董办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