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若干意见》,统称“两项政策”),为及时掌握新政策、研究新要求、制定新举措,不断理顺下属涉农担保公司的发展新思路和新模式,推动支农产品服务创新与担保公司可持续发展,2月18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军主持召开“融资担保支农新政策专题研讨会”,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李朝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伟,下属涉农担保公司、企业发展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风险管控部、纪检监察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陈军董事长组织学习了两项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支农主业聚焦、融资平台增信、担保费用收取、银担风险分担、税收减免优惠、代偿损失核销、征信系统接入、考核激励体系、资金补充机制等新的政策要求,与各参会单位负责人探讨了新政策下,涉农担保公司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业务推进中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与应对思路和举措。
大家认为,《指导意见》和《若干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切实缓解小微及“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出台的重要举措。两项政策从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强化财税正向激励、构建上下联动机制、逐级放大增信效应、优化考核激励机制等多个方面对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支小支农业务开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支农支小业务规模、融资平台增信禁入、担保费率费用收取、银担风险分担比例、考核激励尽职免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刚性的约束,是一项极具操作性的政策举措,为公司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提供了直接的路径依据。
为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和《若干意见》,着力解决下属涉农担保公司在银担风险分担、税收减免优惠、代偿损失核销、征信系统接入、考核激励体系、资金补充机制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加快推动担保公司在新的政策要求下创新产品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全川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党委书记、陈军董事长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
一是要研究落实银担风险分担比例的问题。下属两担保公司要按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20%”的政策要求,主动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农信担、省再担保及相关金融机构,加快建立常态化协商沟通机制,尽快按要求与合作各方形成落实风险分担比例的具体方案,推动“20%”的比例落地落实。
二是要研究落实担保公司税收减免的问题。计划财务部要协同下属两担保公司,按照关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政策要求,在执行好以往担保公司税费扣除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研究新的减免政策,为两担保公司争取更大的税收优惠。
三是要研究落实担保代偿损失核销的问题。下属两担保公司要按照“代偿损失核销参照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的政策要求,主动对接、争取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支持,优化完善前期已起草的核销办法,及时报批后落实核销工作。
四是要研究落实多元资金补充方式的问题。计划财务部、下属两担保公司要按照“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资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的政策要求,及时关注担保公司流动性问题,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快形成政策与市场相结合的资金补充机制,不断壮大担保公司资本实力。
五是要研究落实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问题。下属两担保公司要按照“研究探索融资担保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政策要求,在前期工作对接的基础上,主动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沟通,研究形成两担保公司接入人行征信系统的具体方案。
六是要研究落实担保公司考核指标的问题。企业发展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要按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优化支小支农业务内部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核业务规模、户数及其占比、增量等指标,降低或取消相应利润考核要求”的政策要求,加快研究涉农担保公司新的考核指标、考核体系,并结合“三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加快形成与担保公司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双加强的考核激励机制。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会议要求,抓好有关问题的研究落实,加快形成与新政策、新形势相适应,推动担保公司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持续发展的思路与模式、产品与服务,不断提升下属涉农担保公司服务全省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涉农经营主体的能力和水平,为农发投全力推进服务全川乡村振兴“七大共享平台”建设做出更多贡献。(供稿:董事会办公室陈磊、廖运岗)